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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身份识别的难点

发布时间:2021-12-31 13:04 来源: 未知

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,按照“了解你的客户”的原则,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也要因户而异,针对不同客户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形式,捋清股权脉络,了解客户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,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信息,做好与我行建立业务关系所有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。但在实际业务操作工程中却经常遇到以下难点:

(一)客户办理业务配合度不高

在当今商事便利化改革、金融机构业务手续不断简化的背景下,客户存在配合度不高,不理解不支持客户身份识别的措施,一方面表现为涉及客户高层的身份证件等敏感信息如职业、住所和收入等隐私信息获取困难,难以消除部分企业客户对银行人员信息泄露的疑虑;另一方面,部分单位机构设置和控制权复杂,特别是一些集团类客户,具体业务办理人员层级较低,对单位控制权信息了解及获取能力不足,办理人员无法提供,导致非自然人股东等实际受益所有人、实际控制人资料获取难度大,使得客户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大打折扣,尽职调查结果也不尽人意。

(二)客户身份证件审核难度大

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规定“客户在开立账户时,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个人客户,需提供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人证件、港澳台通行证以及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”。

这些证件中,除了身份证信息可以通过公安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查验外,其余客户证件的识别和核查还未有配套的查验系统和设备。对于那些没有接受过专业鉴定培训的基层工作人员,很难甄别出这些证件是否经过变造,证件有效性得不到有效保障。

(三)外部公开信息获取不全面

目前,银行金融机构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税务局、公安局、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还没有建立资源共享协调机制,没有实行横线联网,没能真正实现客户身份识别的资源平台信息互通,反洗钱工作协调合作机制亟待完善。目前客户身份识别的工具主要是借助“三网”等官方网站,辅以企查查、天眼查的商业查询软件,其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受益所有权方面,仅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主要人员姓名,而股权结构占比及出资情况可选择不公开;企查查及天眼查虽然能获取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,但是对于一些外资企业则无法查询到具体信息。还有其他一些查询工具存在信息来源不确定、更新不及时、查询付费等问题。如客户不予配合,银行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就无法从权威、公开渠道获取完整、准确的信息。

(四)客户持续识别存在障碍

根据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中第十九条要求“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,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,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”。但是在实际业务中,受客户配合程度影响,往往存在客户的证件过期,如身份证到期未及时更换、有效期内更换证件、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变更、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的情形,致使信息更新不及时,持续识别质量得不到保障。(文/农发行漳浦县支行——康艳萍、杨文辉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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